完善法律标准建设 ,促进物业服务业长期健康发展
他说:" 要加快法制建设,严格监督执法,加快建立住宅建设部门、街道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参与的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从行业角度看,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坚持业主的需求导向。
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对物业收费不满,宁波市镇海区几位业主向一家房地产公司发了一份 "什么不能先收钱" 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为 "对行业的负面影响太大,必须表现出态度","决定退出社区物业服务"。
有关物业公司对地产业的负面影响是甚麽?据报道,很多业主纷纷效仿,并向区内物业送去讽刺旗帜。
这句讽刺的旗子是业主的故意恶作剧吗?不,业主只是长期利用这句话来表达他们对社区物业服务的不满。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一方,实际上是投资聘请物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服务,并有权表达自己的评价。
对业主的评价,无论是赞扬还是批评,都应是促进物业公司改善服务和提高质素的重要参考。如果物业公司将对业主的批评理解为对整个行业的 "负面影响",便会怀疑有人窃取概念。
此外,物业公司在受到业主批评时,并没有继续寻求改善服务的方法,而是突然单方面提出退出社区物业服务。这相当于说:" 我可以做不好的工作,但你不能批评,如果你批评我,‘辞职’。用目前流行的话来说,这至少是一种骄傲。更准确地说,这是业主对被变相勒索的物业突然更换的恐惧和可能带来的不便。
不管你是否真的想退出,宁波一家房地产公司已经打开了一个糟糕的开端 -- 堵住了消费者批评房地产公司的渠道,即削弱了房地产公司提升服务的动力。封堵从来都不是减少负面影响的有效选择。参与国有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公司很有名,这种 "退出" 可能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2019 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 "国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经验调查报告"。通过对我国 36 个城市 148 个居住区物业服务现状的调查,发现其物业服务经验刚刚达到过关水平,整体服务质量偏低。无论是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绿化植物、垃圾等 "物品" 的管理,还是在安全、出入控制、信息公开等 "人" 服务方面,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与消费者对更好的社区环境的期望之间存在很大差距。
从全国来看,社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率普遍不高,大多数社区居民不愿意参与行业委员会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行业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的良性互动。同时,在一些新住宅区的初期,出现了与开发商串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不说不吹" 的问题更为严重。此外,部分住宅小区共有产权的收入和去向不明确,维护资金挪用问题更加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宁波某物业公司参与 "退市",管理层和街道应及时介入,调查事件真相,协调双方沟通。财产与业主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可以终止。如果物业真的很困难,不能再提供服务,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宁波应确保物业收回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快法律标准的提高,严格监督执法,加快建立 "住宅和建筑部门整体、负责任街道社区、职能部门共同管理、社区各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以促进物业服务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引导住宅小区依法设立业务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反映业主的要求,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治理和财产支持服务的完善。
从行业角度看,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坚持以业主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相关物业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秩序与安全、卫生、社区绿化、公帑使用宣传等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响应业主的服务需求。" 只有这样,物业公司才能得到业主和双方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