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
金融业的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体制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刚刚批准的"北京扩大和开放服务业综合试点工程深化工作计划"中,有120多项政策,其中金融服务项目29项,占总量的近1/4,金融业已成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
通过引入金融机构、金融企业和金融产品,金融业的开放可以增加金融的有效供给,有利于"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全面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中对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进入外资金融机构方面,取消了外资在银行、证券、期货、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所有权限制,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格限制,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方面的国民待遇,积极推行会计、税收、交易制度等国际标准。
在今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专项管理办法负面清单"中,金融准入负数名单已经正式清理完毕,越来越多的外资和外资机构有序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呈现出一种鲜花盛开的新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并未阻碍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以资本金融业的发展为例。万维网联合会(WorldWideNetworkFederation)、橡树资本(Oak Capital)、高盛控股(GoldmanSachs Holding Venture Securities Company)和中信保诚资产管理公司(Citic Prudenti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等外资春华资本、东方汇利、七彩基金等机构也已获准参加今年的北京QDLP试点。
在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和国际形势不确定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贸易主体,在新一轮开放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的新措施下,表明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
虽然中国在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对外资的需求也在增加。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与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在新形势下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就要以开放带动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促进更大的开放,形成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外经济的双周期发展。
下一阶段,金融业要继续完善对外开放的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冲工具,衍生品等金融产品,使各类投资者都能有效对冲和管理风险。深入推进金融业制度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做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进一步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及时防范化解跨境资本市场风险,严厉打击金融欺诈行为,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共同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提升国际资金投资便利度,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意愿和信心,畅通国际国内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有序流动.